Sunday, October 07, 2007

这里的雷磊不烧香

拧巴的九月终于过去,一直战斗到九月的最后一刻,加班到晚上十二点,终于算是把十一前该搞完的搞完了,但是我还是要继续诅咒那些该诅咒的,怨骂那些该怨骂的。几个月的拧巴下来,我已经步入了不肖子孙的行列。

话得从中秋节那天说起,快下班的时候,哥打来一个电话问我有没有出什么事儿?我纳闷,没有啊,哥说:爸妈刚给你打电话,找不到你,就打给我。我一看手机,有家里的来电未接,是我刚才跟别人讨论工作的时候没有戴手机在身上(几步路的距离),电话也就没有接到,父母亲可能就有些着急了。也怪我,父母亲六月份回家以后,我一直也没有打电话回去,算来已经有三个月了。

中秋节,打死也不加班了,匆匆回家。路上解决了晚饭,到家就给父母亲打电话,原来事情的起因是酱的。当时父亲正在看电视,父亲还是挺爱看法制类的节目的,听到这么一句:被告人雷磊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估计父亲当时惊出了一身冷汗的,这小子几个月没打电话了,在那儿的时候又天天一回家就泡在电脑前面,不会就是这小子吧。所以当时就给我打了电话,刚巧我又没有接到,唉,儿行千里母担忧啊。当然,最后经过我的一番解释,父亲明白了此雷磊并非彼雷磊也。这个被判刑的雷磊是年初时候"熊猫烧香"病毒案的案犯之一。

虽然是一场误会,可心里还是酸酸的。此地不宜久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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